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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3-16 13:46:33
A.信息技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议,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具体内容如下:
A、积极参加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出勤率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课时量。
B、遵守课堂纪律,不擅自玩游戏或网络聊天。
C、负责任地、规范地使用计算机。
D、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能联系实际,进行信息技术应用。
E、主动参与课内外活动,乐于帮助他人,善于与他人合作。
2.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主要根据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结合新课标的要求,内容为初中信息技术教材中所涉及的关于信息、信息技术、计算机硬件、软件等知识,以书面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由市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考试样卷,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试卷进行适当的修改(修改后的试卷在测试后报教研室备案),理论测试由各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45分钟,测试结果分P(60分或以上)、E(60分以下)两个等第。测试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3.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主要是反映学生通过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后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测评方式是按题目要求上机完成一个作品。测评结果分P(60分或以上)、E(60分以下)两个等第。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试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认定
1.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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