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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5-18 14:04:10
职业学校类和县外技校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0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填表,各校于6月21日中午11时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同时上交志愿表。
普高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9—21日,各校于6月22日中午11时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志愿表学校留存半年。
五、录取办法
1.普高学校按中考成绩结合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按总分降低3分参加第二志愿投档,若仍然未被录取,则按总分降低6分参加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减分以后,如考生分数相同,则以志愿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生、美术特长生按志愿优先录取(象山中学除外)。
职业学校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职业学校类录取分二批进行,先录取第一批志愿后录取第二批志愿。录取时还考虑综合素质测评和思想品德等第。两个批次录取都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参照省纺院录取办法),即录取时,将有志愿的考生先按总分高低排出录取先后顺序(总分相同的看名次),然后依考生所填志愿按第1志愿到第5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按照计划数的1:1投档),直到所有符合条件考生扫描结束。学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按学校未完成计划的比例,随机录取到相关职高学校,死档的考生原则上不再考虑录取。
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录取办法与职业学校类相同。
县外中职和技工学校的录取由宁波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同一招生平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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