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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5-18 14:04:10
9.象山中学和象山二中联合办学招生
为提升象山二中办学水平,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同意象山二中在本届招收新生中于高一第一学期后选拔20名优秀学生到象山中学“托管培养”,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协调招生期间各方面的关系,确保2015年我县高中段招生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高中段各类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决定成立2015年象山县高中段招生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范良江同志任组长,何将常和奚际曹同志任副组长,林诸、高延营、潘永毅、陈红飞、忻海霞、袁定玉、周成道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教育考试中心,由奚际曹同志任主任,袁定玉同志任副主任。
2.加强指导。
中学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初中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的志愿填报进行具体指导,帮助考生准确定位,减少盲目性,使之合理分流。尤其对职高类招生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使全县普高与职高招生比例适度。对初中学校完成毕业生志愿填报率、升学率等将进行考核评估。
3.严格纪律。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对虚假不实招生宣传,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进行有偿招生的;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的;向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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