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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宁波站 作者:哆拉 2016-06-07 14:37:46
(三)第二批次志愿(平行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的填报仍采用平行志愿的办法。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普高投挡控制分数线,并在自主招生结束后进行。具体填报日期另行通知。已被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填写慈溪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二批次(平行志愿)考生志愿表。
考生可填报四个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含民办),按先后填报A至D四个普高志愿。并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根据志愿录取后,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给予调剂到部分招生不足额的学校,提供录取机会。如果不服从调剂,视作放弃普通高中录取机会。
五、录取原则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其他普高录取的学生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被授予县(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凡思想品德等第考核不合格者,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除外),普高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注意,报考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民办普高应依照政策法规严格按市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六、录取办法
(一)各民办普高在自主招生录取时,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提供报考该校的考生志愿库,由学校根据申请的招生比例自定标准进行录取。
(二)各公办普高在自主招生录取时,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申请的招生比例,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三)各普通高中在平行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学业考试总分(含附加分)、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今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录取后的余额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D学校的顺序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录取:①初中阶段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同类荣誉看级别,同类级别看次数;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A多者优先;③初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等第优秀级多者优先;④中考文化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总分高者优先;⑤单科顺序及分数高者优先,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采用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减少录取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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