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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阿拉是宁波人 2015-03-16 14:34:22
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县教育局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一周公布。
(二)测评组织
由学校组织对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测评,实行区域内监考教师互派,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由县教育局确定具体日期,具体由县教科研中心教研室牵头,装备处配合,测评前一周公布实验项目,测评时统一安排人员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
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
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
(三)测评结果的评定
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其中17-20分可评定为A等,10-16分可评定为P等,0-9分可评定为E等。经补测成绩及格(10分及10分以上)直接评定为P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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