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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8-06-06 16:56:34
报 名
01、具有本省户籍(含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或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奉化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奉化区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02、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13〕45号)政策要求执行。
在本区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籍、归侨、华侨、现役军人子女除外)应届毕(结)业考生,2018年要在本区继续报考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经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区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具体办法是:由初中学校审核该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的经历和学籍,再由学生填写《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递交法定监护人一方下列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或当年度已经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其子女初中学习阶段时限(至中考报名截止日止)内,在本区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③居住证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和户籍本。所有原件经学校审核并复印,原件由学校当场归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并与考生其他资料一并上报中招办(考试中心)。
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非浙江省籍应届毕(结)业考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如报考本区中职学校,向毕业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填写《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2),并在报考类别中填写中职学校,如需在本区借考的,由考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考申请,并填写《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借考申请表》(附件4),审核通过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校毕业成绩。
03、本区户籍、初三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应届毕(结)业生,向户籍居住地相应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考生携带:①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②户口簿、居住证,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④体检表,⑤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
本区应届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宁波市奉化区户籍,非本区初中毕(结)业的历届考生向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报名时携带九年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和本人户籍本。考生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
说 明
从2019年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原有政策的前提下,需提供父母亲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身份证。其他条件不变。
经学校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同时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资料向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终审。
2018年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区升学的考生,请及早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参加区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一律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初中报考,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考 试
(一)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二)考试形式
2018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差错,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8年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三)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及阅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宁波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由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阅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高中段学校招生类别
高中段学校录取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招生和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招生办法)。中考后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志愿填报
总体要求
志愿填报的总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后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名,并送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第一次填报
考生第一次在分数下达前估分和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对象为四类志愿考生,第一类为报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考生;第二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须面试合格者)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第三类为报考“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须面试合格者)考生;第四类为报考跨区特长生(特色班)或报考国际合作项目的考生,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上述第二、三、四类志愿不得兼报。
第二次填报
考生第二次在分数下达后按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择填报区内普高、跨区普高〔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区内中职、跨区中职四类志愿(学校),各类志愿(学校)互不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及志愿填报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分四批次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依批次依次填报志愿。
第零批次,实行跨区普高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或国际合作项目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第一批次,实行区内各类特长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包括江口中学美术特长生)。
第二批次,实行“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中学和武岭中学。
第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各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招生学校为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江口中学普高班、江口中学美术特色班。
(2)区内中职(职高、中专、技校)、跨区中职按规定填报相应志愿。
2、录取
录取原则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普〔2018〕25号)要求执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奉化中学为1A3P及以上,其他学校为4P及以上),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一、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体育六项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二、被授予区级及以上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由招生学校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高中段学校录取:①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③未参加中考者;④高中段学校在册学籍号者;⑤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⑥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属下列情况者,区教育局不予以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和招生学校负责:一是超计划录取者;二是已按志愿被录取、未经录取学校和中招办同意擅自到其他学校报到者。
区内普高、跨区普高〔跨区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项目〕、区内中职和区外中职录取同时进行。
普高录取办法
(1)第零批次录取:首先零批次录取跨区特长生(特色班)和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局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艺安处共同负责。
①跨区特长生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普高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特长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②跨区国际合作项目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国际合作项目招生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2)第一批次录取
区内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段学校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普〔2018〕42号)要求,各普通高中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并报普教科备案后,各校根据各自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包括江口中学美术特长生招生),其中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限定在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以上。
(3)第二批次录取
定向招生录取办法: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具体录取办法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优质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奉化中学和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武岭中学定向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另行制发)。
(4)第三批次录取
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和江口中学录取办法: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志愿到D志愿的顺序检索录取。其中报考江口中学普高美术特色班和普高班投档分数线可能会出现不一致。
职高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录取:首先提前批次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3+4”中职本科班),录取先于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及普高特长生和普高中外合作项目班。
(2)第零批次录取:其次零批次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电客车司机方向)”委培班、跨区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宁波市教育局考试院和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共同负责。
中考分数公布后,区内职业学校录取分二批次采用自主招生和志愿填报相结合形式。
(3)第一批次录取:采用自主招生,即不报志愿、考生与职校双向选择录取的办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户口本直接与职校联系录取事宜,由职校确定是否录取,直至满额。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他学生仍需填报志愿。
(4)第二批次录取: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后仍有学额的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统一批次投档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安排及加分说明
整个高中段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办法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分数证明单,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
2018年高中段招生有关加分规定按《关于公布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奉教普〔2018〕39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认可。
注意说明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未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在电子学籍中设定每所普通高中最大招生人数,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
举报电话:8858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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