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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21 15:27:37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考试项目中,游泳选项已于2016年10月进行,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17年4月中下旬,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阶段参加对象测试项目
第一次所有考生(含社会考生,缓考、免考考生除外)所有集中考试项目
(除游泳外)
第二次缓考考生所有集中考试项目
(除游泳外)
第三次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的
考生中长跑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游泳除外):立人中学。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其他项目均采取以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4)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县(区)及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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