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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鄞州中学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20 13:34:58
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校园网上发布,考生可在校园网专项工作“三位一体招生”栏目(有关本次“三位一体招生”信息均在此栏目上发布)查询,时间截止到4月7日。
2.招生学校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科目为英语、中文写作和数学三门。其中英语学科考查听说读写能力,中文写作考查学生的写作能力,数学学科考查综合运用能力。测试时间150分钟,难度系数不低于0.70。
3.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①思想品德②平时学业成绩③获奖情况(含志愿服务、阳光学子等)④个人陈述等四项,共20分。①项由初中学校评定,②③④项由我校根据初中学校或学生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照标准综合评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30日前报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入围学生须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招生学校保送生基准录取分数-20分)录取。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最后报名截止时间到3月25日,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3月30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4月2日-4月6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时间:4月7日,在校园网上专项工作“三位一体招生”栏目中查询;
4.学校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0日-4月24日,初中学校可以在考试前向我校课管中心领取学生准考证,也可以在到我校考试时领取准考证,但必须由学校集体领取;
5.学校测试时间:4月24日上午9:00—11:30;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见校园网通知。
七、录取办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保送生同批次优先录取。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招生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招生学校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保送生考试中的理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历史与社会思品等级,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名单在招生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监督机制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为切实做好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秩序和招生质量,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学校有关人文素养培养实验项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党总支书记、相关副校长、课管中心、招考中心、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工会、教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相关老师组成,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鄞州高级中学鄞州高级中学课程教学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315194
联系电话:0574-8818522288185233
传真号码:0574-88185223
学校主页:http://www.nbyg.net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鄞州高级中学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若宁波市教育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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