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宁波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宁波站 作者:摇曳的百合 2016-05-11 10:38:33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教〔2016〕46号)
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镇海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镇教〔2016〕2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区2016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志愿填报
(一)各校要在高中段招生考试前,按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表把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二)填报志愿分三批
第一批为镇海中学、龙赛中学新课程示范班;
第二批为五年制大专班;
第三批为其他高中段学校(龙赛中学普通班、骆驼中学新课程示范班、骆驼中学普通班、镇海区职教中心、跨区中专技校)。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最多填写5个报考学校,填有跨区中专技校志愿的考生,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按区教育局通知另行处理。跨区中专技校是指除镇海区职教中心外,列入镇海区教育局招生计划的区外职高、普通中专、技校。
考生可视本人意愿依次填报上述三批学校,也可只填报部分批次学校。
(三)考生填报志愿,应以区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计划为依据。学生或学生家长也可直接到有关学校咨询,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如实,不得夸大或欺骗,不得向学生家长或学生随意承诺,违反招生纪律招收的学生将取消其学籍,学校领导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处理。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