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宁波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摇曳的百合 2016-03-16 15:31:04
2.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须在5月14~15日前完成)。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2016年奉化市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中招办(跨区招生的学校将汇总表报宁波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跨区招生学校的测试方案于4月29日前报宁波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局中招办和宁波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分别对本市和跨区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3.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根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填报志愿(填报考学校)(属于跨区招生的特长生,自主选择1所学校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其中,跨区招生的学校需将拟录取的跨区特长生名单(见附件3)交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经中招办同意,由招生学校凭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的函,直接与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与管理
特长生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坚决防止特长生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校长是各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阳光招生,落实责任追究等制度。
3.要认真对待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不得私自降低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专业素质测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以及对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学校,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4.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特长生的管理工作,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各学校要为每一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特长生培养发展过程,高考后对该学生三年的发展进行总结,不断探索研究特长生培养的方法。
5.市教育局将定期对特长生招生学校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学校特色发展状况、教学质量、人才输送、竞赛成绩等内容,对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三年特长生高考录取率位于全市同类项目高考录取率排名后三位的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资质。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