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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6-02-25 14:04:35
2016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甬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6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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