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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5-27 10:27:36
2.加强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各学校(单位)、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制止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慈教纪〔2004〕1号)的规定,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建立职业学校之间的招生合作关系。兄弟学校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通过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开展联合咨询宣传活动,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效果。在宣传时要注意遵循规则,切忌用贬低对手的办法来抬高自己。
4.已被中招办批准录取的新生,应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吸收并办理注册手续。学校擅自接收的,不取得相应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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