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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兰可 2015-04-28 14:37:27
5.问:在宁波城区购置房产并迁入户口后,义务教育段学生是否可以中途转入与户口和房产对应学校就读?
答:外地的义务教育段学生的父母在宁波海曙、江东、江北城区购置了房产并迁入了户口,该学生在正常的转学时间内原则上可以转入与户口、房产相对应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正常的转学时间是指每学期的开学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学期中途一般不能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或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如果相对应的学校学额已满,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将另作安排。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教育局办理学生转学手续的联系电话分别是87195721、87841534、8766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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