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宁波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3-31 15:40:48
特长生比例不超5%,学业成绩不低于30%
获批招特长生的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该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对象: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必须参加这两项测试,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