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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家长帮播报员 2015-03-30 10:34:20
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24日出台。按有关规定,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同时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
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2015年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
按规定,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纳入总招生计划。以2014年为基准,2015年跨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范围与招生人数暂不扩大。
按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学校须为近三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奖项,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含传统项目学校)。据了解,2014年参加特长生招生的直属学校共有8所: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效实中学、李惠利中学、慈湖中学、四明中学。
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需3P1A以上
按有关规定,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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