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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阿拉是宁波人 2015-03-12 10:33:30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表现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表现测评结果为E等。
2.学习效果
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为主,测评由学校组织命题、测试,采取纸笔开卷测试形式,由教师根据测试结果评定为P等或E等。评定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测评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效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效果测评结果为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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