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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小编特助 2014-04-01 21:07:23
宁波中考网讯 余姚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高、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近日发布具体文件,明确了2014年余姚中考及高中段招生单独相关细则。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姚江旅游学校、姚北实验学校、瑞云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4)15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4)6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高、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规范初中办学行为、减轻初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使我市的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
二、报名
具有浙江省户籍和港、澳、台籍,在本市初中就读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具有余姚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及具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初中阶段在余姚市外借读的余姚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本市升学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学校报考。
允许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初三毕业班学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但需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发﹛2013)52号)和余姚市《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3)58号)要求,即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1)在本市就读且具有我市3年连续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合法稳定的职业(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近3年内参加了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与复印件)。(4)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能证明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提供的材料由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
未取得就读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一律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名点学校报考,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考生于3月27日—3月31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4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含梨洲街道东南学校、凤山街道蓝天学校、阳明街道育红学校和六安学校)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为:
1.在本市就读的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外省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余姚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在余姚市外毕业的本市籍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学校报名。
2.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借读、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借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学校报名。这类考生也可直接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地组织的升学考试,如要升本市的高中,待中考成绩确定后,立即凭中考成绩证明到市中招办填报升学志愿。
3.本市户籍在宁波市外就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考生,必须回本市报名并参加本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同第2条。
(四)2014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五)各报名点学校须在4月1日下午5:00时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通过网络上报。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1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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